- 2021-02-17 15:33
中震函〔2020〕1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震局,各直屬單位,機關本級:
招標與采購是內部控制的重要內容,也是極易滋生腐敗,存在廉政風險、經濟風險和法律風險的關鍵領域。針對近年來檢查中發現的采購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采購預算編制不合理、采購方式不規范、采購程序不合規、采購指標設定不科學、自行采購風險隱患多等問題,為進一步規范地震系統招標與采購活動,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及防范風險,全面提升招標與采購內部控制水平,特通知如下。
一、完善制度流程設計
各單位要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完善招標與采購的制度建設和流程管控。要制定單位自行采購管理辦法和招標與采購內部控制相關制度,明確單位內部相關部門在招標與采購工作中的職責與分工,建立健全招標與采購全過程尤其是招標文件編寫、代理機構選用、評審專家選用、履約驗收等關鍵環節的工作程序及監督機制,完善制度、細化流程,提高制度可操作性。要明確單位崗位職責,特別是明確采購執行、監督、驗收等職能的崗位界限,嚴格執行不相容崗位分離,形成部門間的相互制約、崗位間的相互制衡機制,嚴格執行輪崗交流制度。要樹立風險防控意識,針對招標與采購內部控制清單中關鍵環節和風險點,明確責任部門,落實防控措施,加強風險防控。
二、加強采購預算管理
各單位要加強招標與采購預算編制和實施計劃管理,做到“無預算不采購、有預算不超支”。要以單位細化年度預算為依據,編制本年招標與采購預算及采購計劃,明確資金來源、采購品目、采購方式、計劃采購時間等關鍵內容。要規范招標與采購審批程序,做到無計劃不采購。要嚴格按照財政部《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廣泛市場調研基礎上編制采購需求,并在政府采購活動前30日公布政府采購意向。
三、規范招標與采購文件編制
各單位要扎實做好招標與采購文件編制工作。要加強采購需求調研,合理確定采購需求。除單一來源外,調研涵蓋至少3家不同的品牌或技術路線市場反映良好的供應商。要合理選擇采購方式。不得將必須公開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項目,確需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嚴格按規定程序審批。要確保招標與采購文件不含有傾向性或指定性的描述、暗示和排他性條款,不得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性待遇;不得設定最低限價;不得有妨礙招標與采購公平競爭的規定。涉及技術復雜、采購金額大的招標文件,要組織技術、財務、法律方面的專家對標書進行論證。
四、嚴格招標與采購公告和資格審查
各單位要加強招標與采購信息公開和資格審查力度,營造公平競爭環境。要嚴格按照招投標及政府采購有關法規規定的渠道及時間發布招標或采購公告,避免招標與采購信息發布不廣泛造成競爭不充分或暗箱操作違規行為。要嚴格審查投標單位資格和征信情況。重點檢查各投標人與招標人是否存在影響公正利害關系,是否存在禁止參加投標的關聯企業或不得參加同一項目或標段的關聯供應商。檢查投標人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以及“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名單。對存在上述情況的嚴格按相關規定處理。
五、加強評標過程監督
各單位要加強和規范評標過程管理,及時制止不合理、違規的評審操作。要規范采購人代表行為。采購管理部門及監督審計部門人員不得作為采購人代表參與評審工作,委派的采購人代表不得擔任評審小組組長,不得向評審專家作傾向性、誤導性的解釋或說明。要加強對代理機構的管理。各單位擇優選取2家及以上的代理機構,可采取“一事一簽”的方式與代理機構簽訂書面代理合同,明確代理機構的責任。建立健全代理機構的評價機制,實行“一年一評價”,對履責不力、存在違規違法行為的應及時終止委托。不得借委托給代理機構之名推卸責任。除國家規定情形外,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組織重新評審,不得通過對樣品進行檢測、對供應商進行考察等改變評審結果。要監督自行采購項目評審專家選取。合理確定評審人員組成,主要監督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專家是否進入評標委員會,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是否透露給供應商。
六、規范合同管理
各單位要加強合同管理,規范合同審批,強化合同執行監督,降低履約風險。要嚴格按照招標與采購文件和中標(成交)供應商的投標(響應)文件約定和承諾事項,在30日內簽訂采購合同,政府采購合同2個工作日內進行合同公告。要確保合同要素(如時間、地點、簽訂人、授權代表、付款條件等)齊全。要規范使用合同專用章,不得以單位章、部門章代替合同專用章。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內容變更、金額變更必須履行審批程序,不得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洽商變更等方式變相擴大采購規模,確需增加的不得超過原合同額的10%。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及進度付款,工程類項目原則上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首付款一般不能超過合同金額的30%,規范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履約保證金比例不超過合同額的10%,工程質量保證金不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避免惡意拖欠。
七、強化履約驗收管理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履約驗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招標與采購活動的結果管理,保證采購質量。要建立健全招標與采購履約驗收制度,保障所有招標與采購項目應驗必驗。要規范合同驗收程序,項目負責人不得作為驗收組組長,必要時邀請第三方機構參與驗收。要加強驗收后續工作,招標與采購項目驗收通過后,基本建設類項目及時編報竣工財務決算并暫估轉固,儀器設備類項目及時轉固。
八、加強采購檔案管理
招標與采購過程及合同執行中的各類文件和資料,決策意見、會商意見(包括音視頻資料)等納入檔案,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或者銷毀歸檔文件。各單位要明確項目檔案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項目檔案全過程的搜集整理及歸檔。
九、夯實單位主體責任
要落實各單位黨組(黨委)招標與采購管理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招標與采購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單位的招標與采購負總責,單位各部門各負其責、協同推進。要完善采購需求部門、采購管理部門、業務(項目)主管部門、審計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招標與采購工作機制。審計職能部門要實質性參與招標與采購的關鍵環節,加強風險管控。要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地震系統網絡學習平臺和現場培訓、專業機構培訓等渠道建立采購工作人員定期學習機制,加強采購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和交流,提高履職能力。要推進招標與采購信息化建設,實現招標與采購的全流程一體化管理,提高招標與采購的效率效果。
中國地震局將持續對地震系統招標與采購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責任落實,不斷提高招標與采購管理規范化、精細化、科學化水平。
中國地震局
2020年11月12日
解讀:《中國地震局招標與采購管理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加強招標與采購內部控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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